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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105年3月1日報導「縣府遲作業50社工遭欠薪」新聞乙事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3.1
有關報載「縣府遲作業50社工遭欠薪」新聞乙事,經縣府社會處查明係為本府104年度社會處綜合計畫等4計畫聘用之50名社工,因105年度續聘用之契約簽訂作業未完成,致105年1月薪水未撥發。在社會處積極努力下, 50名社工105年1月份及2月份薪資已於2月26日完成撥放。


社會處表示,本案之約聘社工係為聘用人員,故每年需重新簽訂契約,今年因契約回收時間作業延遲及農曆過年提前,導致未能於農曆過年前核撥105年1月薪資,經檢討,並已於105年2月26日全數撥發1月份及2月薪水。

社會處指出,有關約聘社工人員須完成年度服務績效評議後,續聘者將重新簽訂契約,續進行薪水發放作業,本年因契約回收作業預定於2月初完成,但因回收作業未能如期完成,且今年農曆過年又提前於2月6日之故,致無法於農曆過年前撥發薪水。

社會處強調,在社會處積極努力下,縣府50名社工業於105年2月26日全數領到105年1月份及2月份薪水,未來縣府將檢討現行契約簽訂作業方式,縮短契約簽訂回收作業時間,於當年度1月份完成契約簽訂及撥發員工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