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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失竊逾10年 拍賣網路驚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3.10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日前接獲鍾姓民眾報案,稱本轄斗六市區一位經營汽車二手零件廠,疑似販賣渠失竊逾10年汽車之零件,本案經警方長時間蒐證,於(8)日聲請搜索票執行查緝,當場查獲失竊贓車引擎1具、失竊汽車零件1批。

本案被害人鍾民,於95年1月份在本轄麥寮鄉失竊一部日本三菱3000cc進口轎跑車,該車款於市面上相當少見,被害人日前於網路上搜尋汽車零件時,赫然發現10年前渠所失竊之汽車零件竟遭他人拆解後於網路上販賣,被害人自行下載網路資訊後,並自行前往與刊登業者碰面看零件,被害人查看後確定該零件是渠親手改裝之零件,在拍下相關汽車零件照片後,向警方報案。本案經警方長時間埋伏、蒐證後,於(8)日聲請搜索票執行查緝,當場查獲失竊贓車引擎1具、失竊汽車零件1批,全案將網路販售業者蕭男及林女,依刑法竊盜、贓物罪嫌,將全案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察局長黃明昭到任後,對於本轄民生竊盜、汽車竊盜等案件至表重視,轄區若發生汽車竊盜,即責由轄區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加強轄區巡邏,以減少車輛失竊案件發生,除此之外亦希望民眾停放車輛時,夜間應停放於有路燈之明亮處,並加強車輛之防盜功能,發現可疑人、車,隨時向警方「110」反應,以防止不法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