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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代為標售104年度第2次第1批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及建築改良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3.11
為建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內政部業於96年制定「地籍清理條例」並依該條例規定另訂「地籍清理實施計畫」,報經行政院核定,分年編列預算,辦理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等14類土地及建物之清理工作。

有關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登記之所有權權利範圍空白且現仍為空白者之土地及建物清理工作,本府業依內政部修正後之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辦理清查,並於105年1月26日以府地籍一字第1052701216B號公告周知相關所有權人(公告期間105年1月26日至4越5日止)辦理登記在案(申請登記期間105年1月26日至106年1月25日止一年期間)。

另本府配合上開內政部辦理土地標售案自98年至今並已具相當成效,104年度第1批第1次及第2批第1次代為標售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案,業已於104年6月12日及9月辦理公告在案並於104年9月14日及12月14日於本府第二辦公大樓5樓工策會辦理開標。並順利標脫9筆土地及完成13筆119錄土地囑託登記為國有。
104年度第1批第2次土地標售案已於105年3月7日星期一辦理開標作業完成,共計標脫二崙鄉大庄段1241-3地號等14筆土地。

104年度第2批第2次土地標售案並已於105年3月2日起公告標售(公告期間105年3月2日至6月2日止),開標日期為105年6月2日,請對於上開公告擬辦理標售土地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參與投標。(詳情請上本府地政處-地籍清理專區-代為標售資訊網站或電話05-55227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