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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埤北鎮滯洪池工程 縣府水利處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3.16
北鎮滯洪池位於大埤鄉,屬延潭大排排水系統,該系統排水改善規劃報告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期間完成(99年完成),截至民國103年10月在縣府爭取治水經費下獲水利署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核定辦理,該滯洪池主要滯留上游來水,以減少下游水量,減緩淹水;而下游也有規劃排水路改善,以利的水能順利排出,減緩積、淹水。

縣府水利處表示,依據用地取得程序規定至少須辦理2次公聽會,才可辦理後續協議價購程序,水利處於103年8月所辦理的北鎮滯洪池工程公聽會主要係初步收集鄉親意見,以獲取鄉親對該案的意見;惟配合水利署103年10月核定的工作及案件期程的安排,故改先辦理「區域計畫變更編定程序」,接續才會再辦理「用地取得程序」。

水利處原安排依期程在「區域計畫變更編定」完成後,辦理用地取得公聽會時再跟鄉親溝通,令鄉親誤認「區域計畫變更公展及說明會」為「用地取得公聽會」造成不安,業務團隊會加以檢討,儘量讓鄉親能更加了解團隊工作。

水利處指出,系統性治水規劃係由專業團隊編撰,並由水利署官員、專家及學者等協助審查,由縣府、河川局、水利署層層檢視後完成;仍有不足部分,縣府會努力在鄉親需求與排水改善方案有落差時設法找到平衡點,不夠細緻的部分會再努力處理以達鄉親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