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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槍不離身 掌心雷放褲襠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4.28
雲林縣警察局日前接獲線報指稱,彰化地區綽號「阿文」之毒販數月前開始跨越濁水溪,至本轄販賣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毒品給縣內毒品人口吸食。為防止治安事件發生,警察局遂由刑警大隊偵一隊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昭蓉檢察官指揮偵辦。昨(27)日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在洪嫌房間內查獲改造90手槍2枝、掌心雷手槍1枝、子彈39發、半成品1發及電子磅秤、海洛因、安非他命等販毒贓證物一批。

案經專案小組派員跟監蒐證後發現,綽號「阿文」之洪姓毒販不僅行事低調小心,且販毒網絡遍及彰雲地區,為防止遭人黑吃黑,遂於日前購入數把槍枝防身,昨日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配合警局執行槍枝毒品大掃蕩專案,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在洪嫌房間內查獲相關販毒贓證物一批。

洪嫌到案後坦承非法持有槍彈與毒品,並供稱為防止遭人黑吃黑,販賣毒品時除將2枝90手槍插於腰際外,也會將扣案之掌心雷手槍藏於褲襠內,平時3枝手槍彈匣內均有填裝子彈,以因應突發狀況發生。

警察局長黃明昭對非法槍枝、毒品危害民眾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極為重視,本案能順利將洪嫌查獲到案,讓民眾遠離槍枝與毒品危害,實為一次圓滿成功行動,並期勉同仁持續堅守崗位,善盡維護社會治安之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