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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龍岩農地重劃區發放補償費作業 5月26、27日假褒忠鄉公所辦理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4.29
縣府地政處訂於本(105)年5月26、27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褒忠鄉公所辦理龍岩重劃差額地價補償費發放,請民眾收到領款文書時,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領款。

地政處表示,本縣龍岩農地重劃區於104年3月9日分配公告確定後,進行交耕作業,並將整理後之重劃相關資料函請轄區地政辦理土地登記及發放權狀,本府並辦理區內零星集中土地及抵費地標售,俟該區之基金專戶進帳後,即通知應領差額地價補償費之土地所有權人領款。

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地政處在此提醒,龍岩農地重劃區應領差額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時效內儘速領取差額地價,以確保權益,民眾如有任何疑義,歡迎逕洽地政處陳小姐,電話05-552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