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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查獲竊取蒜頭 積極發揮團隊精神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5.4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警分局東屯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其位於虎尾鎮東屯里大屯路00-0號住宅內廣場曝曬之3袋蒜頭,發現遭一名男子騎乘不詳號牌機車進入,竊取蒜頭後隨即逃逸。案經警員黃友亮、楊宗益、林益誠等3人調閱鄰近與逃逸路線之監視系統,因而循線查獲張姓竊嫌到案。

張姓竊嫌向警方供稱:渠所竊取之3袋蒜頭得手後在返家途中已變賣予不知情之販菜小販,所得新台幣970元亦花用殆盡,全案經偵詢後,依竊盜罪嫌函報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經被害人與附近鄰居得知竊嫌遭警方查獲後,對於該所同仁能於24小時內能盡速查緝竊嫌到案,給予肯定,且不再擔心於住宅前民生物資有再遭竊之虞,均深感謝意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