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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設備元件加嚴標準獲核定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管制跨出一大步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5.24
雲林縣政府針對設備元件所訂定地方加嚴標準「雲林縣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於105年5月19日獲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准予核定,將標準管制值從原本的10,000ppm,加嚴到2,000ppm,並自106年1月1日起,加嚴至1,000ppm,逸散污染管制將是世界最嚴格。

揮發性有機物除內含多樣致癌性的多環芳香烴物質外,更為生成臭氧及PM2.5的主要前驅物質,縣府自97年起委託台大詹長權教授進行病學研究,歷經三年研究發現距六輕10公里範圍內居住滿5年以上的居民,其尿中石化工業的指標金屬釩及多環芳香烴代謝物1-羥基芘(1-OHP)的濃度都有增加現象,且全癌症粗發生率較10年前高出許多。因此縣府自100年開始針對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主要來源中的設備元件逸散擬訂地方加嚴標準。縣府於103年3月13日預告前後辦理2次公聽會(102年8月7日及103年4月16日),104年3月24日報請環保署核定,1年多來歷經中央2次研商會議後,環保署在105年5月19日核定。縣府將於近期公布,並於公布後3個月施行,屆時一旦經檢測超過加嚴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罰鍰由10萬起跳,最高可裁處100萬元。

縣長李進勇表示,六輕污染加嚴管制是刻不容緩的,從上任後制定的禁燒生煤及石油焦,這次通過的設備元件揮發有機物排放加嚴標準,還有一個在環保署審理的電力業排放加嚴標準、一個已經將送法規會審理的氟化物加嚴標準,這些都是縣府努力推動的管制策略。除了六輕的管制會持續加強、加嚴外,雲林還有PM2.5的問題,未來還要再加緊腳步,做好污染管制。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以六輕為例,設備元件逸散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約1/3,比例非常重,所以環保局列為優先管制重點,李縣長上任後非常重視加嚴標準之推動、專案列管加嚴標準的進度,這次也肯定、感謝環保署通過縣府制定的加嚴標準,未來公告實施後,環保局將優先執行設備元件的查核工作。也呼籲業者積極落實管理機制,降低洩漏之揮發性有機物,避免發生工安及污染事故,以維護縣民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