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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應找合法不動產經紀業經紀人為您服務 以保障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5.25
縣府地政處提醒民眾,買賣房屋應找持合格有效證書,並受僱於合法不動產經紀業的經紀人員為您服務。

地政處表示,為確保民眾購買不動產能獲得優質專業的服務,內政部除要求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必須取得證照外,還須透過定期受訓換證機制,持續強化經紀營業員的專業知識。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必須由政府認可的訓練單位訓練30小時以上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才能擔任,而且每4年還必須完成20小時以上的訓練才能繼續擔任。

地政處提醒民眾可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http://pri.land.moi.gov.tw/realestate_query/)」查詢合法不動產經紀業及經紀人員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及不動產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