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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府到院服務再升級-放寬年齡限制 擴大服務對象範圍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6.4
為提昇民眾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之便利性,落實「服務用心、便民更貼心」理念,並照顧弱勢族群,使行動不便者受到妥善服務,免於奔波勞頓,本縣台西地政事務所自105年1月1日起針對申辦各類登記案件時,未能檢附印鑑證明,且無法親自到地所核對身分之年邁、身心障礙、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等縣內居民,可利用電話、傳真、書面或網路等,向該所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後,地政人員於約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核對身分,此舉讓民眾深感貼心。

凡居住於雲林縣內之不動產權利人(中華民國國民),因辦理座落該所轄內之土地登記業務(台西、東勢、麥寮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到府、到院服務:
(一)年邁或具有嚴重肢體障礙,確實不能行走或無法外出者。
(二)因病住院(醫院、安養院或療養院等)經查證屬實或領有該院醫師診斷證明者。
(三)其他經地政機關評估可受理之情形者。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核對身分:
(一)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意識不清或無表達能力致無法意思表示者。
(二)受監護宣告者。
(三)患染法定傳染病者。
(四)不足辨識身分或身分證所載資料非有效資料者。
(五)居住地為雲林縣以外地區。

申辦項目:
(一)因辦理地籍圖重測所為之權狀換給。
(二)已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申辦登記而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案件,如書狀補給、買賣、贈與、繼承案件等。

申請方式:申請人可利用電話、書面、郵寄或傳真方式向該所預約服務。
(一)電話申請:服務專線(05)6980579 分機113。
(二)書面申請:代理人填妥「台西地政事務所到府、到院服務申請書」送至本所辦理。
(三)郵寄申請:填妥「台西地政事務所到府、到院服務申請書」,郵寄至雲林縣台西鄉五港村中央路420號。
(四)傳真申請:填妥「台西地政事務所到府、到院服務申請書」,傳真至(05)6980558。
(五) 網路申請: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網路申辦/愛心到院到府服務 填寫相關資料即可。

服務時間:周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30分(不含國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