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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警勤務落實盤查當場查獲毒品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7.29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警分局褒忠所所長丁昭文、警員陳志明,本月上旬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褒忠鄉統一超商前盤查一名可疑男子謝OO,謝嫌自行將渠隨身背包打開供警方檢視,警方眼利於渠所攜帶之眼鏡盒內,發現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0.41公克),玻璃燈球吸食器1顆、鏟管1支,依法帶回分駐所偵辦。謝嫌於警訊中坦承持有毒品但否認吸食毒品,謝嫌已明顯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持有毒品案,全案依違反毒品危還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警察工作包羅萬象,均為達成警察工作之任務。第一線員警執勤與民眾接觸機會最高,因此更應該落實勤務,才能確切給予民眾迫切的需求,不讓犯罪意圖之宵小危害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