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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使用者付費 縣府研擬調整垃圾隨水徵收費用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8.15
基於各縣市焚化廠陸續調漲焚化處理費,致使本縣垃圾處理成本大幅增加,縣府垃圾處理經費嚴重短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縣府將研擬調整徵收隨水費清除處理費標準。目前各縣市焚化廠垃圾處理費從原先每噸600~1000元調漲至1,678~2,307元,調漲幅度驚人,以往垃圾處理費,縣府每年尚須編列3,000萬元予以填補;惟,隨各縣市焚化廠陸續調漲焚化處理費,104年度縣庫再增加編列近1億元支應垃圾處理費用,嚴重擠壓縣府財政及公務政策推動。

全國各縣市目前隨水費清除處理費徵收標準為每度3.7至4.1元之間,惟本縣現行徵收標準每度2.9元為全國最低,已無法支應垃圾焚化處理費,縣府研擬依各鄉鎮市垃圾處理方式調整徵收標準,採委外焚化處理之11鄉鎮市擬調漲徵收費用。採掩埋處理之7鄉鎮徵收標準擬維持現行每度2.9元不變,惟未來如採委外焚化處理,則比照調整;至於臺西鄉及麥寮鄉目前因由六輕代為焚化處理,擬減免處理費用,惟若遇六輕焚化廠歲修,則比照委外焚化徵收標準辦理。

環境保護局局長林長造表示,目前縣環保局研擬調整之垃圾委外焚化處理鄉鎮市清除處理費徵收標準,擬調漲幅度為每度4.1元至9.1元之間,調整後每戶(4人)每月增加之負擔為34元至173元,惟最終調漲幅度另行研定。

林長造表示,調整垃圾處理費係為確保所收取的費用足以清除處理本縣產生之垃圾。林長造更呼籲民眾應響應垃圾源頭減量行動,做好垃圾分類的工作及回收再使(利)用,養成舉手之勞做環保的習慣,共創優質環境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