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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減免期間主動展延 身心障礙者享受免稅優惠更便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11.18
身心障礙者申請車輛免稅更便利了!雲林縣稅務局已與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建立聯繫管道,已核准減免使用牌照稅在案的身心障礙者,日後重新鑑定換發身障證明,稅務局將主動展延免稅核准期間,不必再補件了!

稅務局表示,目前雲林縣的身障免稅車約有3萬2千多輛,每年減免的使用牌照稅約有3億1千多萬元,是政府提供給身障者的主要福利之一。過去民眾除了第一次取得殘障證明或買車後需洽雲林縣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外,每次身障證明到期重新鑑定,並取得新的身障證明後,還要到稅務局或代為收件的公所補件,才能延長免稅的有效期間。

為減少民眾的不便,稅務局現在已與核發身障證明的縣府社會處建立聯繫管道,民眾重新鑑定身障情形並經社會處核發新的身障證明後,會主動將新的資料送稅務局同步延長免稅核准期間,新核發的身障證明有效期間多久,免稅期間就延長多久,民眾無需再去補件,也不必擔心未及時辦理而導致免稅優惠中斷。

此外,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如果有買新車,且原來申請的免稅車已過戶或報廢;或是新車的排氣量比原來的免稅車大,可優惠的稅額較高(最多優惠2,400C.C.),一定要重新提出新車的免稅申請,經稅務局核定後才能享有減免牌照稅的福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