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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轉涼酒駕頻傳 雲警呼籲切勿害人害己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12.1
邇來天氣驟降轉入嚴冬,許多民眾藉由含酒精性飲品或食補(如食用薑母鴨、燒酒雞)禦寒,雲林縣警察局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切勿存僥倖心態,應搭乘計程車或指定親友駕駛,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安心找到回家的路。

本縣於11月份迄今因交通事故當場死亡或24小時內死亡案件已發生12件之多,案內造成13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有2件為酒後駕車致死案件。其中一案發生在今(105)年11月20日1時30分,於口湖鄉164線道路上,肇事者係駕駛自小客車失控撞上路邊電桿,該車同行友人4人,其中1死1重傷,事後警方對肇事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95mg/l。另又於同一天(20日)22時10分於四湖鄉160線道路上,發生自小客車駕駛逆向撞上對向來車,致對向來車上共計4人傷亡(其中母子雙亡及另有3人受傷),警方對駕駛強制抽血檢驗發現駕駛酒測值竟高達0.69mg/l,這又是一則酒後駕車造成的悲劇。同一天竟發生2件酒駕肇事案件,共計3死4傷,酒駕不僅害人害己,也導致家庭支離破碎,造成的創傷更是難以滅。

警察局呼籲,天氣轉涼,冬令進補在所難免,小酌幾杯暖身也無礙,但若喝了酒切記不要逞強開車,不要試圖挑戰公權力,警方嚴正執法決心是不變的。近日更針對八項重大交通違規項目「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蛇行、惡意逼車、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駕駛人易違規行為嚴格執法取締。亦針對易肇事類型「機車事故、高齡者事故、酒駕事故」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導致交通事故」等違規行為編排防制勤務,以強力執法取締並勸導駕駛習慣不良之用路人。

警察局再次提醒您,「生命價值誠可貴,莫讓遺憾徒傷悲」,呼籲用路駕駛人,不要逞一時之快,造成終生後悔,喝酒後切勿強行上路,以確保自己以及所有用路人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