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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鳴雲揚年關屆 警方加強治安維護交通疏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警察局新聞稿

1060107
往年春節期間執行的「春安工作」今年更名「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心」為工作主軸,自106年1月19日22時起開始實施至2月2日24時止,為期15天。
雲林縣為強化春節期間治安維護、交通疏導及為民服務等工作,特別由副縣長張皇珍於106年1月6日上午10時在警察局3樓會議室,主持召開106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協調會。除縣政府各局處、警察局各單位外,海巡署、移民署專勤隊、後備指揮部、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校輔會、國道公路警察局(第3、4、8大隊)等友軍單位亦共同與會。
副縣長於會中指出,本次春節假期長達6天,民眾不論在家團聚或出外旅遊,對公共服務之需求必然有增無減;並期許各單位全力配合本項工作,春節期間交通務必順暢,積極防制酒後駕車及強化為民服務工作,另請各守望相助隊及義警、民防等協勤民力於本項工作期間能協助加強巡邏,減少竊盜案件的發生。
警察局局長黃明昭會中亦提到,為扭轉輿論對警察「春安工作」一成不變的刻板印象,名稱修正為「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並以春節連續假期為工作期程,由各單位依轄區特性及地方需求,常態化及在地化整備配合執行,刑案績效評核合理化,讓警力更有效、更智慧的運用在犯罪預防、交通疏導與為民服務工作上。警察不再追求不當的績效競爭,置重點於犯罪預防、交通疏導與為民服務上,並結合義警、民防等協勤民力,協助警察局加強防詐騙、防竊宣導及舉家外出巡邏等工作。
張副縣長非常認同警察局黃局長提出之看法,並特別嘉許雲林縣警察局不僅在治安上發生率降低、破獲率提高、在交通上之交通事故亦防制得力,從103年A1死亡人數123人、104年106人、105年93人,可說逐年降低,這都是大家努力的成果,同時表示加強重要節日工作不只是警察的工作,期許縣府各單位就業務執掌全力配合民眾需求,共同營造洋溢著「平安、祥和、快樂」的社會氛圍,讓民眾過一個順遂、如意的春節假期。春節假期結束後,雲林縣緊接著舉辦2017臺灣燈會,這是世界矚目的重大活動,張副縣長邀請全國民眾屆時到雲林縣參觀遊玩。警察局黃局長也表示警察局全體同仁會全力做好有關燈會安全維護、交通疏導及為民服務工作,讓所有至雲林縣之民眾有賓至如歸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