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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執行績效評比 雲林縣榮獲優等佳績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3.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佈105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環保機關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執行績效評比,雲林縣榮獲(第二類)優等,推動氣候變遷執行績效獲得中央肯定。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低碳永續一直是本縣重點施政項目之ㄧ,105年度取得環保署評定為優等之佳績,顯示中央對本縣在因應氣候變遷之綠能減碳與調適作為之肯定。

此外,縣府亦積極推動雲林縣智慧節電計畫、太陽能熱水系統獎補助及水銀路燈落日計畫等低碳作為,共減少46,571.2公噸CO2e(二氧化碳當量)。為降低氣候變遷所造成異常氣候衝擊,亦於本縣易淹水地區推動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計畫。另為使民眾於日常生活落實低碳作為,環保局輔導本縣村里社區參與環保署低碳社區認證,105年參與率大幅提升23%,並新增13處社區獲得銅級社區認證。

縣府已於105年成立「綠能推動專案辦公室」,配合中央部會之綠能政策,訂定本縣推動之願景、目標與策略,未來將持續推動各項綠能措施,積極朝向「農業、綠能」首都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