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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大樓3月底協議價購簽約 斗六發展再突破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3.24
因九二一大地震尚未拆除斗六祥瑞大樓危樓,荒廢十七年餘,經縣府於105年6月正式公告變更為機關用地,接續協議價購及徵收後,將興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縣長李進勇表示,案經努力,將於本(3)月底與住戶進行協議價購簽約程序,另針對未回覆住戶進行徵收作業,以解決多年難題,更使斗六發展再向前邁進。
祥瑞大樓位於斗六市雲林路二段及鎮西路口,原為前後二棟、地上十三層、地下二層集合式住宅大樓,一九九九年九二一地震發生後,前棟經鑑定為危樓,縣府以「以地易地」方式取得所有權,前棟已拆除,後棟雖未拆除,但因大樓水電供給設施與前棟共構,損壞無法維修,住戶也不敢續住,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閒置荒廢長達十七年多,甚至成為地區環境衛生及公共治安死角。
縣長李進勇為解決祥瑞大樓困境,研議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於去(105)年4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天審議通過變更為機關用地,6月23日正式公告,土地取得問題獲得解套,未來規劃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後接續與原住戶協調價購或依土地徵收條例進行補償費發放。
縣警局於今(106)年2月15日召集住戶進行協議價購說明會,溝通價購內容及相關程序後,全數所有權人123人中,至今有82位繳交同意價購書、41位未回覆,縣府將針對未回覆者持續進行追蹤及溝通。同意者將於3月28及29日進行協議價購簽約程序,簽約後最快一星期即可領取價購款項支票(本案協議價購金初估約為1億5千萬元);其餘部份(未協議價購者)警局將於4月提徵收計畫送地政處初審,通過後報內政部核准,續依徵收程序手段取得全部產權。
李縣長表示,祥瑞大樓位於斗六的市中心,閒置17年餘,對於地方發展至為不利,為解決多年來棘手的爭議,推動地方發展,並確保人民財產權益,縣府採取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別,積極於本月底進行協議價購程序,期望未來興建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另隨著社口水岸園區區段徵收、雲林溪掀蓋及水岸公園的逐一完成,打造斗六的新風貌當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