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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榮獲特優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3.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布105年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雲林縣榮獲特優獎,執行績效獲得中央肯定,環保局將於106年3月23日前往台北市國軍英雄館接受表揚。
環保署為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鼓勵消費者選擇對環境衝擊較低的產品,自96年開始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並輔導銷售業者轉型成為綠色商店,將具「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標章產品全面推廣,希望藉由民間企業的採購力量,將綠色消費理念落實到村(里)社區,進而帶動全民綠色消費的習慣,並帶動廠商生產及提供較佳的產品與服務。因此,環保署訂定評核標準以評鑑各縣市推動綠色消費的成果,本縣105年度績效考核榮獲特優獎,其中在健全服務業品質方面,本縣共有79家綠色商店、18家環保旅店及9家環保餐館加入服務;在提升綠色採購力方面,共輔導33個民間企業、團體及社區加入綠色採購;在推廣綠色消費教育宣傳方面,結合村里、學校、其他單位共辦理171場次宣導,總參與人數達19,670人次;此外、本縣在產品行銷通路、採購資訊、鼓勵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綠色採購及綠色消費教育宣導亦均有優異表現。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能獲得此份殊榮,應感謝本縣民眾與政府單位配合,為讓民眾更了解綠色採購的重要性,本局會持續積極輔導販售業者及旅店業者加入綠色消費的行列,並鼓勵企業、村里、學校使用環保、省水、節能標章產品,從生活中落實,採購綠色環保標章商品,住宿環保旅店減少資源消耗與廢棄物產生,未來在環保政策推動上,期盼大家也能共同響應,一起為雲林永續家園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