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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公司停用石油焦 縣府正面看待並持續督促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04.13
台塑石化公司於今(13)日發布新聞稿,宣布該公司將停用石油焦,縣府持正面態度,並將持續督促該公司走向使用更乾淨燃料或再生能源。

為維護改善空氣品質及整體環境,縣府自103年起積極研擬及推動鍋爐燃料改善行動與制定相關自治條例,104年6月10日公布「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雖案送中央,遭函告無效,仍不氣餒。

把關空品,多管齊下,本縣105年陸續制訂電力設施管末排放加嚴,及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加嚴標準,為全國最嚴苛;此外,雲縣亦是唯一將全國公民營電廠許可展延年限申請,從每次五年縮短為二年之縣市,後續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展延年限,促使使用更乾淨燃料或再生能源。

此外,縣府也認為,該公司現階段發電製程用燃煤取代石油焦是「過渡階段」作法,縣府環保政策的目標在於企業須使用乾淨燃料及再生能源,日後縣府除持續監督台塑石化公司改用燃煤須符合全國最嚴之本縣電力設施排放標準外,更將督促要求其盡早改為更乾淨燃料如天然氣或使用再生能源,全力改善縣內的空氣品質,維護縣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