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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置危險捕獸鋏 保育類食蟹獴無辜受傷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04.26
雲林縣古坑鄉華山地區除了咖啡大街聞名遐邇外,更是生態資源豐富的野生動物樂園,螢火蟲及藍腹鷴等原生種動物悠然其中,然而近日竟遭人非法放置捕獸鋏,使得保育類食蟹獴無辜受傷,經登山民眾通報雲林縣政府農業處人員前往處理,目前這隻食蟹獴正由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救治中。
食蟹獴(又名棕簑貓,Herpestes urva),體長約36~47公分,尾長約16~28公分,因喜食螃蟹而得名,嘴角至臉頰有一道明顯的白色鬃毛,又因外形像披著一件簑衣,故俗稱棕簑貓,主要分布於低海拔至中海拔山區森林之溪流附近,可說是評估溪流環境的指標物種之一,但由於人為開發、污染或獵補等因素造成其生活環境的破壞,目前已列為第2級保育類野生動物。
農業處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規定,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另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第1項第6款規定,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2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獸鋏造成的傷害不因捕捉的動物種類及屬性而有差別,貓、狗及任何動物甚至登山健行的民眾都可能因此受害,屬於非常危險的物品,民眾如有發現被獸鋏困住的野生動物,可聯絡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或專責警察單位如保七總隊各分隊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