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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破獲大型非法犬貓繁殖場 全數沒入開放認養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10.18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位於北港鎮好收里僻靜庄邊藏有非法繁殖狗場,經多日佈線、蒐證,10月17日會同北港分局偵查隊、好收派出所人員持搜索票到場稽查,當場查獲該場為非法寵物繁殖場,飼有來路不明名種犬、貓共計226隻,防疫所人員表示,全數犬貓依法沒入,經公告七日後即開放讓民眾認養。

北港非法犬貓繁殖場照片1北港非法犬貓繁殖場照片1

防疫所人員表示,由於該繁殖場藏身於鄉間的蜿蜒道路鐵皮屋內,平時大門深鎖,且飼有大型兇猛犬隻看守,不易靠近觀察,附近村民只知道該場飼有大量犬貓,防疫所隨即協請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協助申請搜索票,並於昨(17)日時機成熟一舉破獲。
現場犬貓經獸醫師檢查結果,多數犬、貓因飼養環境髒亂、惡臭,出現眼睛發炎及脫水現象。防疫所表示,目前全數犬、貓已依法沒入,分別由北港、水林、崙背、斗六等四公所清潔隊協助運送,安置於本縣9間代收容動物醫院,將於完成狂犬病疫苗注射、寵物晶片植入及結紮手術後,公告七日後開放民眾認養。
北港非法犬貓繁殖場照片2北港非法犬貓繁殖場照片2

防疫所指出,本案陳姓業者無法確切清楚交代犬貓來源,提出施打狂犬病疫苗、植入晶片等證明,經稽查發現,現場有吉娃娃、古代牧羊犬、法鬥、臘腸狗、鬆獅犬、杜賓、羅威那、柴犬、貴賓、摺耳貓等名種犬貓,並當場查獲有配種及買賣紀錄,違法事實明確涉及非法經營繁殖及買賣特定寵物(犬、貓)部分,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場內所有犬隻均無法提出施打狂犬病疫苗證明,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得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雲林縣政府強調,為保護動物及尊重生命,杜絕非法寵物繁殖買賣,將持續推動加強查緝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以維護動物保護法治精神及消費者權益,並歡迎民眾屆時踴躍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