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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推廣循環農業 沼氣發電、再利用推廣成績亮眼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3.10

雲林縣政府為推廣循環農業,輔導轄內畜牧場設置沼氣發電或沼氣再利用設施及畜牧肥水施灌農田,截至108年轄內已有12家畜牧場完成沼氣發電設置、80家完成沼氣再利用設置,成效良好。

豬場設置沼氣發電機  利用甲烷發電豬場設置沼氣發電機 利用甲烷發電

農業處魏勝德處長表示雲林縣為養豬大縣,飼養約150萬頭,畜牧場除閒置屋頂可以設置太陽能外,其豬糞尿經厭氣發酵也可產生甲烷(沼氣),鼓勵畜牧場設置沼氣發電及沼氣再利用作為發電或產熱保溫,除可售電或自用,也可增加畜牧場收益,沼氣發電已有12場畜牧場完成設置,設置容量約1000KW,另有80家畜牧場完成沼氣保溫燈等再利用的設置,沼氣再利用設置場數為全國第一。

豬場設置高床  減少清洗頻率及廢水量豬場設置高床 減少清洗頻率及廢水量

張姓農民表示其豬場於108年完成豬場高床、廢水處理設施新建、沼氣發電設置,現每日產生沼氣約可發電20小時生產600-700度電,每月約有9-10萬元售電收入,不僅可以減少甲烷的逸散,也可以增加收入;其處理過廢水也通過沼渣沼液施灌計畫施灌於農田,可大幅減少廢水的排放,也可減少水汙費,對養豬農民的確有所幫助。

 

農業處呼籲有興趣的畜牧業者或有意願參與的農民,如有沼氣發電或再利用設置的問題及沼渣沼液或個案再利用之農地施灌申請可向農業處畜產科 (電話05-5522520)或環保局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