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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民意 張麗善拍板 林內焚化廠確定不燒垃圾
至今賠逾38億違約金 雲縣府要查當年為何不上訴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20211122雲林縣政府新聞稿

針對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於今(22)天質詢時,批評縣府提出的林內焚化廠轉型計畫是「毒品咖啡包」,雲林縣政府表示,民進黨黨團在尚未了解實際情況下就膝反射式的反對,以極不恰當的政治語言抹黑縣府、誤導民眾,令人相當遺憾;而林內焚化廠自2005年完工後即閒置未啟用,導致需賠償廠商29.5億元違約金,至今連本帶利已支付超過38億元,讓雲林縣財政受到極大影響。對於當時執政團隊未提上訴的決定,也令人難以理解,縣長張麗善已請政風處介入調查當初未上訴的原因。

 

張縣長說,雲林縣預計明(111)年就可逐步完成垃圾自主處理能力,她帶領的縣府是一個負責任的團隊,對於已經閒置16年的林內焚化廠,當然也必須要主動積極處置;既然已確定不燒垃圾的方向,就該研擬各種轉型的可能性。經過由台大與成大共同組成的專案團隊研擬,區域生質能源中心是其中一項可能方案,這也是前環保署長李應元在任時,於2018年曾經表達認同的方向。即便完成規劃,也要經過與議會、地方的溝通,最快也要好幾年以後才會開始進行,請特定人士不要操之過急,更不要見獵心喜。

 

張縣長指出,依照專家學者目前的規劃,生質能源中心較具有可行的潛力,也能符合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方向,讓雲林縣充分轉型,且未來綠電憑證也能販售,兼具綠能與產業的發展;縣府必須讓林內焚化廠轉型規劃以專業性角度出發,並與農委會、環保署等單位密切討論,也會同步進行民意溝通,聽取各方意見,絕不會貿然實施。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生物性農業廢棄資材每年數量驚人,像是稻桿、玉米、花生藤或竹子等,保守估計超過80萬公噸,林內焚化廠轉型為區域生質能源中心,可以避免露天燃燒造成環境污染,且依照目前的規劃,處理項目完全排除塑膠類廢棄物;處理木質系農業副資材,像是果樹類、行道樹、校樹或玉米梗等等,將可以減少農業露天燃燒造成懸浮微粒(PM10)高達5,931.9噸、硫氧化物(Sox)達660.3噸,這些污染物嚴重影響縣內空氣品質,也影響民眾健康。

 

環保局也提到,自去(109)年度引進「零廢棄資源化系統(ZWS)」後,每天能夠處理約150公噸垃圾,將垃圾燃料化「轉廢為能」;今(110)年再向環保署申請補助款,於明(111)年度購置「移動式ZWS系統」,預計每天可再處理縣內100公噸垃圾,再加上南亞焚化廠新建完成後,明(111)年度預計將提升縣內每天垃圾焚化量100公噸;自明年開始,上述三項設施總計每天可以處理350公噸垃圾,雲林縣即達到垃圾自主處理能力。

 

至於外界關心林內焚化廠維護管理費的情況,環保局局長張喬維鄭重澄清,在110年完成點交之前,縣府並未編列任何預算進行維護管理。另外,焚化廠資產移轉予縣府,是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99年6月9日函示,以現狀點交,「不生事先確認設施堪用性問題」進行資產移轉;105年本府提出民事法院債務人異議之訴,強烈主張設備堪用性問題,無奈經法院判決「於法無據」,即不涉及設備堪用性問題,因而縣府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現況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