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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與福祉
用愛扶助最後一哩路 雲縣府修正喪葬補助要點

  • 發布單位:社會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7.22

雲林縣政府111年7月12日發布修正「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要點」第2點及第4點,日後申請該喪葬補助免附喪葬費用收據,讓申請流程更符效益及人性化。

 

張麗善縣長自擔任立委時期就非常重視民眾的權益,尤其是弱勢族群的發聲,當時爭取「殯喪管理條例」增訂第21條之1(所稱「艱苦人條款」),所有公立殯喪設施無論是火化、納骨塔完全免費,經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付,低收入戶不用再煩惱身後事處理。張麗善縣長上任後,也是心念弱勢家戶面臨家人身故後,是否有能力負擔喪葬費用,特別請社會處要以最大協助量能,讓每個家戶都能得到盡善的幫助。

 

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本府108年4月25日訂定「雲林縣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要點」,109年9月3日增列中低收入戶補助,並更名為「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戶喪葬補助要點」,更於今年111年7月12日修正要點簡化所附資料,讓申請流程更具時效及彈性化,轉化往年採實支實付方式,面臨後事的家戶能得到即時性協助。讓喪葬補助發揮最大效益。林處長更進一步表示,除喪葬補助外,本府也替低收入戶及中低入戶加保微型保險(15歲至75歲),讓符合納保家戶不論面臨自然身故或意外身故,都有完整的保障。

 

社會處另貼心提醒,如需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費用補助,應於死亡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死亡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金融存簿封面及可茲證明親屬身分之戶籍謄本)至亡者戶籍地公所申請,如有上開的低收入戶及中低入戶喪葬補助問題想進一步了解,可致電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電話:05-5522655),將由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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