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9.02
111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要件,應於開徵40日 (即9月22日) 前向雲林縣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明(112)年才能適用。
111年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稅申請期限 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的住宅用地,且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又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1處為限。
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地,優惠稅率只要千分之2!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稅額至少相差4倍,請符合要件的民眾趕快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這麼大的節稅效益,您還等什麼?趕快填寫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免錯失良機,再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