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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不平等
11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

  • 發布單位:稅務局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11.10.27

雲林縣11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稅單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按時繳納,如遺失或尚未收到稅單,可向雲林縣稅務局或所屬虎尾、北港分局申請補發。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每年開徵1次,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當年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稅額。所以,不論納稅義務人在雲林縣有多少筆土地,原則上每年只會收到1張雲林縣的地價稅開徵稅單,但如與其他人公同共有土地,則會另外收到稅單或核定稅額通知書。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稅,稅務局已提供包括長期約定轉帳、行動支付、電子支付、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自動櫃員機轉帳、信用卡、現金……等多元繳稅方式(可點擊連結至稅務局網站進一步了解),請按時繳納。逾期未繳稅,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移送法務部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本縣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如所服務公司實施減班休息、短時間收入驟減,或有被減薪、非自願離職等等情形,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在上述繳納期間屆滿前,可檢具相關文件至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民眾如有其他地價稅疑問,歡迎點擊稅務局網站地價稅開徵專區查詢相關訊息,或向總局、所屬兩分局電話洽詢(免付費電話: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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