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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城鄉
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自12月15日起公展30天,並陸續至20鄉(鎮、市)舉辦公聽會,廣聽民意,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 發布單位:地政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12.14
國土計畫即將在114年上路實施,國土計畫採三階段步驟施行,第一階段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雲林縣政府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雲林縣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也即將於114年4月底前公告實施,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之日起,現行區域計畫法將同時走入歷史不再適用。

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

地政處表示,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本府已將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所提供的圖資依照中央訂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將雲林縣土地劃設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等四大國土功能分區及19種分類,使土地在開發及使用中能兼顧保育與保安,以促進國土永續發展利用。

 

未來國土計畫實施,除了都市計畫範圍及國家公園土地仍依照原有管制外,其餘的土地將依國土計畫管制使用,故本府依規定將已繪製完成國土功能分區(草案)相關的圖冊及說明書,自111年12月15日至112年1月15日於本府地政處、各鄉(鎮、市)公所及各地政事務所公開展覽30天,為使民眾更進一步了解,並至20鄉(鎮、市)各舉辦1場公聽會,向民眾說明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成果等內容,並廣聽民眾意見,詳細公聽會場次可到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國土計畫資訊網閱覽,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另鄉親若工作繁忙無法參加公聽會,也可到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國土計畫資訊網查閱(https://land.yunlin.gov.tw/spatialplanning/)。

 

民眾對於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內容如有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及陳述意見,向本府地政處提出,本府彙整意見後,將向內政部提出,俾供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議之參考,以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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