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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教育
雲林縣113年1月起,通閱一律免費

  • 發布單位:文化觀光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11.10

為使本縣25個公共圖書館圖書書籍能得到更大之流通,本府文化觀光處自109年7月1日起,以現有館員人力,以分揀方式開始辦理全縣圖書通閱服務,落實本縣各公共圖書館圖書之串連,截至109年7月1日起至今年9月底止,本縣通閱書籍成長5.8倍。本府爰自112年7月1日起,委託專業物流辦理運輸及理貨,期能加強本縣25個圖書館圖書書籍流通服務成效,進而使本縣縣民可享有豐沛的圖書館藏資源。 

 

本縣通閱服務代借服務,前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代借圖書資料以每張借閱證可借閱十五冊為限,以冊為計費單位,每冊新臺幣十元;另考量弱勢者經濟能力低收入戶讀者,代借費用每冊五元;代還均不收費。

 

本縣通閱代借自109年7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計2萬8千餘冊,共計收費28萬餘元,然該收費制度經本縣議員提議,認為通閱代借10元處理費雖然不多,但縣民看到要收費就卻步,建請本縣能比較六都及其他縣市取消10元通閱處理費,讓喜愛書的學生及青年朋友能更加廣泛借閱書籍。

 

縣長張麗善11月9日裁示,基於鼓勵民眾閱讀、借書的精神,體現整個雲林都是你的圖書館,縣府克服人力、費用問題,自明年1月份起免收10元處理費。

 

本府文化觀光處處長陳璧君表示,通閱10元處理費,是希望縣民能慎重借書,跨館代借服務最繁重工作是從架上尋書,接著是書籍分揀及配送,處理費用遠超過10元,今年本縣通閱處理費預算180萬元,相較於桃園市、臺中市跨館借閱免費預算900萬元低了許多,陳處長另表示,因10元通閱處理費用取消後,估計跨館借閱數量會成直線爬升,為了讓習慣上圖書館找書的讀者享受看書的樂趣,讓有需要者可以借得到書,呼籲讀者慎重借書、準時還書,更鼓勵借閱電子書,讓不同閱讀族群都享有徜徉書海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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