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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警積極追查 循線破獲肇逃案

  • 發布單位:新聞處-綜合宣導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6.17
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員廖高培及陳俞蓉等2人,於100年6月11日11時11分接獲該分局勤務中心通報,虎尾鎮光復與文科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案件,有人受傷,廖員2人接獲通報後立即馳赴現場處理,趕至現場發現只有一輛239-***號重機車在事故現場,即在現場先行作訪查,經現場一名不詳姓名之路人向警方表示該重機車係遭不詳號牌之黑色自小客車擦撞倒地的,但對方車輛肇事後即往斗南方向逃逸,該2員即一面請勤務中心通報交通事故處理小組警員王明宗到場處理及通報線上警力協助查扣外,並在現場警戒疏導交通,另一面通報在所內備勤警員李政霖沿事故現場往斗南方向查看有無民眾
自己有裝設監視系統,經沿線查看後,終於在距離事故現場不遠的**驗車場門前發現裝有監視系統,隨即向民眾告知事由,請其協助提供錄影畫面,經觀看事故時段之監視畫面後,發現該時段只有**-5303號自小客車經過涉有重嫌,警員李政霖遂以電話聯絡**-5303號自小客車沈姓車主詢問該車於該時段為何人駕駛至虎尾,沈姓車主表示該車是其先生陳00所駕駛前來虎尾,並透過沈姓車主與駕駛陳00取得聯繫並通知陳00至派出所說明,原矢口否認有與239-***號重機車發生肇事,經李員會同勘查陳00所駕駛*3-5303號自小客車後,該自小客車右側後照鏡有新撞損痕跡並出示事故現場監視器,陳00始坦承不諱,全案宣告偵破。
虎尾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該分局對於肇事逃逸案均比照重大刑案偵辦,所以今年以來該分局肇事逃逸案,均有偵破,也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若發生交通事故應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處理,並以救護傷患為優先,以免造成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