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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口藝術園區都市計畫內容 城鄉處澄清與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9.05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處長陳章賢今天針對昨(4)日社口藝術園區開發案自救會所提有關都市計畫內容的質疑提出澄清與說明,自救會所稱:「現有住宅地和密集地劃設綠地,卻將墓地規劃為商業區和住宅區,若居民接受以地易地徵收補償,可能住到「墓仔埔」,徒增民怨」。陳章賢指出都市計畫的內容並無自救會所訴的情形,現有的墳墓用地,在都市計劃中主要規劃為一個大型的水案公園,以及政府機關未來作為藝術展演、農特產品展售、餐飲、零售等使用的「水岸藝術專用區」來使用;墓地絕對不會分配回去給民眾,請所有的地主放心。

陳章賢表示,長期以來阻礙斗六市區發展,形成都市發展之瘤的社口公墓地區,縣府透過都市計畫手段,擬結合雲林溪水岸空間,打造成為一個兼具藝術文化氣息與多元休憩空間的藝術園區。他說社口公墓面積廣達6.4455公頃,現況墳墓近1000座,民國79年完成禁葬程序,長久以來,未能開發形成斗六市都市發展之瘤,社口地區位於斗六市區東南側,原為都市發展邊陲地帶,因城鄉發展重心偏移,一躍成為斗六市門戶與大學路必經之地,另一方面也隨著外環道路開拓,逐步吸納都市化過程中成長之人口,形成十分具潛力之發展地區。然因公墓遷葬與都市計劃未能完成變更等問題,遲遲未能有效整體開發建築,亦難與雲科大校園、縣政中心、人文公園之優美景觀連成一氣,影響都市發展至鉅。

陳章賢指出,為解決社口公墓遷葬問題,促進斗六地區健全發展,縣府積極推動社口公墓及周邊地區之整體規劃案件,配合96年10月發布之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規定及都市發展需要,調整開發範圍為24.5公頃並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區段徵收作業,期透過計畫案的開發,改善社口公墓附近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再造大斗六地區進一步發展的契機。

他說明開發完成後將提供一個3.5公頃的大型水岸公園,未來可以結合污水截流設施的完成以及雲林溪清水空間的建設,藉由雲林溪串聯籽公園形成一個藍綠交織的清水空間;另計畫沿大學路退縮五公尺的綠帶,結合原有大學路的五公尺人行空間,形成一條十公尺寬的人行綠廊,可以串接至人文公園、環保運動公園與雲科大;再者4公頃的商業區中間亦規劃一條二十公尺寬的人行廣場空間,可以提供活動表演以及悠閒的商業購物環境,期待未來可以型塑一個類似台中精品一街那樣的商業活動空間。

陳章賢強調,本案歷經大家長期的努力,可以將墳墓遷走;將墳墓用地、農業區變更為公共設施、住宅區及商業區,這是不容易的成果,後續有待縣府跟民眾持續溝通,順利完成區段徵收的作業,未來期望創造雲林溪沿岸文化休閒生活特區,以雲林溪藍帶資源主軸,型塑藝術氛圍的左岸生活圈,規劃園道、大型開放空間及教育、展售展館設施以營造水岸、綠廊交織的多元休憩教育空間,進而打造斗六地區一處兼具藝術文化氣息、多元休憩空間及優質完整居住環境之魅力地區,形塑本區成為新斗六市入口門戶意象特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