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變更虎尾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第十案)先行提會討論案」書、圖及發布實施日期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公告「變更虎尾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第十案)先行提會討論案」書、圖及發布實施日期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內政部100年10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00809184號函。
公告事項:本案自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起實施,書、圖公告於縣府城鄉發展處及虎尾鎮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