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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油車」換現金,縣府加碼補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2.15
為鼓勵二行程機車進行汰舊,自101年02月13日起公告實施「雲林縣辦理二行程機器腳踏車汰舊補助要點」,補助金額新臺幣1,500~4,500元,只要您家中有符合申請資格的二行程機車,即可於雲林縣環保局網頁下載申請表來提出申請,101年度共開放補助2,500輛次,名額有限,歡迎有意願的鄉親趕緊加入汰舊換現金的行列。

101年度補助對象為車輛設籍於雲林縣,出廠為民國92年12月31日(含)前之二行程機車,且應至監理單位完成車輛報廢,或由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登記認可之廢機動車輛回收商回收車體,報廢或回收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必須有機車排氣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紀錄(檢驗結果合格或不合格者均可)。

補助期間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車輛應於補助期間內,以機車車輛異動登記書監理單位之戳章日期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登載之拖吊日期為準,而申請人應於101年11月30日前將申請文件送達雲林縣環保局,以雲林縣環保局收件戳章日期為準,逾期者視同放棄申請權益,不予受理。申請案件經雲林縣環保局審核通過者,第一類:民國92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者,每輛二行程機車補助新臺幣1,500元;第二類:民國86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者,除原先每輛二行程機車補助新臺幣1,500元,環保局再加碼補助新臺幣3,000元,共計新臺幣4,500元。

環保局表示,101年度所補助的名額有限,希望有意願的車主可以提早申請,避免補助數量用罄而無法申請補助金;除此之外,日前許多民眾提出「為何車輛需要進行檢驗才可申請?」之疑問,對此環保局表示,此補助要點主要希望藉由獎勵金來吸引目前正還在使用二行程機車的車主進行淘汰或汰換,提供檢驗紀錄可作為車輛是否為使用中狀態的依據,因此申請者在車輛報廢前,提醒您再確認是否已經有報廢、回收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如果沒有,請盡快至環保局認可之機車排氣檢驗站進行檢驗。

有關二行程汰舊補助資訊,趕快上雲林縣環保局全球資訊網查詢詳細辦法及下載相關附件表格,若您有任何關於機車汰舊補助或定期檢驗的疑問,歡迎您來電洽詢,專線電話:(05)537-5216,將有專人向您悉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