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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玻璃瓶勿隨意棄置農田或產業道路,疼惜咱們環境衛生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2.29
近來發現少數民眾將廢棄玻璃瓶隨意棄置於農田或產業道路旁,嚴重影響農夫耕種安全,蘇縣長呼籲鄉親發揮公德心,愛護咱們環境衛生,不要將廢棄玻璃瓶隨意丟棄,應集中回收後並交由專責機構處理,維護環境整潔衛生,疼惜辛苦的農民。
蘇縣長表示,隨意丟廢玻璃瓶就是破壞地方環境衛生,讓辛苦的農民身處於極危險的耕種環境,希望大家發揮公德心,不要圖一時方便,造成農夫難以彌補的傷害。
環保局局長葉德惠表示,隨意棄置玻璃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如有玻璃瓶須丟棄者,請交由各地公所清潔隊或回收業者統一處理,不要任意棄置,且環保署對於普通玻璃瓶的清除與處理,補助0.5及1元,有毒的玻璃瓶清除與處理,補助8及7元,以減少玻璃瓶被隨意棄置。

土庫鎮新庄里農民李正義表示,少數缺乏公德心的民眾,任意將保力達B或農藥罐隨意棄置於農田後,一旦玻璃瓶經耕耘機打碎後,碎片就散佈於農田,當農夫打赤腳在農田耕種時,腳底就常常被玻璃碎片割傷,造成農民嚴重的傷害。
土庫鎮順天里里長陳威德指出,近來常接獲農民的反應,時常在農田或產業道路旁,發現許多玻璃碎片、農藥罐或許多各式各樣玻璃瓶被惡意棄置,造成行經該地的汽機車輪胎被割破,影響行車安全,且對於在田裡耕種的農夫,也造成嚴重威脅,呼籲民眾要有公德心,共同維護環境的清潔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