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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針對塑化公司煉油三廠製程跳車事件處置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12.24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麥寮一廠(煉油三廠)(觸媒裂解程序M07之物料為重油、丙烯、柴油、及汽油),於102年12月22日18點56分化學工業觸媒再生裝置(E702),因設備內部空氣分散器裙座破損導致再生器媒位異常,安全考量下停止入料,並將製程大量中間產物及原物料(烯類及烷類氣體)緊急排至廢氣燃燒塔處理。
  雲林縣環保局於102年12月22日19點20分接獲通知後,期間於廠外觀察其有燃燒過大之火焰,並派員至現場確認瞬間最大流量為3.1ton/hr,未超過許可核定無煙流量為151ton/hr,本次事件燃燒至102年12月22日21點30分,經查結果該公司於事故規定期間通報本局,廠方需於15日內向本局提事故說明,並於該公司網站公告。環保局將持續追蹤該公司後續辦理情形,倘有違反其他相關法令將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