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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某老人養護中心發生誤認往生者,造成往生者家屬困擾一事,縣府依職權予以停辦處分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3.20
雲林縣私立富益老人養護中心發生誤認往生者,造成往生者家屬困擾一事,縣府依職權予以停辦處分
本案說明如下:
案內機構係民國96年申請核准立案之老人養護機構,核准立案人數為45人,目前收容人數為40人並未超過收容標準;配置護理人員4名,照顧服務員6名,外籍看護工6名,其比例均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相關規定。
事發經過簡述:103年2月5日由故林姓老翁之胞弟以一般住民身分申請入住該機構,於103年2月26日身體不適,經機構轉送醫院治療,並於當日病逝;林姓老翁之胞弟申請公費安置於其他老人養護中心,嗣於103年3月14日始發現林姓老翁不在該機構。
縣府要求該機構通報查處情形,嗣後本府於103年3月17日派員前往該機構瞭解整個事件經過;係由於外勞於執行照護作業時,誤與章姓住民之姓名手籤互調,以致於通知章姓住民家屬將故林姓老翁處理喪葬事宜,治葬期間章姓住民家屬亦未發現,致生錯誤。
縣府已積極督促該老人養護中心應與雙方家屬溝通並妥為處理,責成該機構於2週內妥善安置院內住民及現有工作人員,併同10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結果,予以停辦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