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明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槽車翻覆致污染地面事件 環保局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3.6.27
26日晚間由明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拖板車運送炭黑(初步判斷為輪胎原料)前往斗六工業區,於行駛至斗六工業區第1入口處因故翻覆,造成炭黑洩漏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衛生,雲林縣環境保護局6月26日21時52分接獲里長通報,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處理。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並依同法第50條處分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整,當場要求業者儘速清除。

環保局另於今(6/27)日會同清潔隊及衛生局人員再次前往現場清理、進行現場訪評同時宣導受害之商家可依法求償。

環保局表示,炭黑非屬行政院環保署列管毒化物。人體急性健康效應為:粉塵對皮膚不會造成刺激,但若用粗硬方式洗清 粉塵則會刺激皮膚。炭黑粒子極細,可吸入肺部深處,但不太可能引起中毒。高濃度粉塵可能造成不適,引起咳嗽及輕微刺激感,若濃度更高可能引起呼吸及疲倦。對眼睛:只會引起異物感,但有時可能會引起流淚、眨眼及短暫性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