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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劣質豬油事件第二波稽查結果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9.10
針對近日來劣質豬油事件,本局持續派員稽查轄內食品原料行及其販賣業、食品工廠及製造業、烘焙業、餐飲、夜市業等相關業者,截至9月8日止稽查計634家次,其中612家次並無發現違規使用油品及相關產品於架上販售、22家曾有使用案內油品或及其相關製品均已退貨及回收處理中,目前問題油品1,425公斤已退回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封存問題產品計69,637.84公斤。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3年9月7日已公告:自103年9月8日零時起,倘於架上查獲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統香豬油」或工研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合將香豬油」違規產品,或持續使用該等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6-5000萬元罰鍰,本局於103年9月8日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前往轄內大賣場稽查計10家次,並未發現違規情事。

衛生局再次呼籲有使用到劣質豬油為原料的製造廠商、販售通路商、餐飲業者、烘焙業者,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若業者企圖規避、拒不提供下游廠商名單或提供資料不實,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劣質豬油不合格產品明細相關訊息或民眾若有相關疑問,請參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Window.aspx「劣質油品事件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