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家禽屠宰場禁宰至28日 縣府加強違法私宰查緝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1.26
為抑止高病原禽流感疫情擴散,24日中午12時到28日中午12時,全台各家禽屠宰場禁宰雞鴨鵝、4個批發市場暫停交易。休宰期間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各分局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屠檢獸醫師監督各肉品市場、屠宰場及化製場進行全面性消毒,雲林縣政府全力配合執行。
縣府農業處處長張世忠表示,縣府在禁宰期間將加強違法私宰家禽查緝,一經查獲屠體立即銷毀、沒入用具並依畜牧法第38條第二項第一款處新台幣2萬至10萬罰金,若情節重大者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以身試法。並再次呼籲經合法屠宰場衛生檢查合格之電宰家禽,安全無虞,請民眾安心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