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購買認證電動車輛 安全又有補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6.10
日前雲林縣發生民眾購買之電動車輛於充電過程中發生自燃冒煙引發火燒車事件,經訪談車主與車輛經銷商,得知主要原因經銷商曾幫車主更換電池模組,由車輛原廠搭配的鉛酸電池改為未經認證的鋰電池。雖然事故車輛為認證合格車輛,但自行改裝電池模組,並使用未經過政府認證之電池,品質與安全性上恐有疑慮。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為確保電動車輛之規格、性能和安全性,車輛製造廠商須將車輛(含電池)送交相關規定機構進行測試,取得合格證明之車輛才可獲得補助。中央主管機關對審核通過補助之電動車輛也會執行抽驗,未配合或抽驗判定不合格者,廢止該車型之補助資格。消費者切勿購買未經審驗、來路不明之車輛,車輛購買後應依照各車廠建議之方式使用與充電,避免因操作不當或不正確充電方式等行為,造成車輛損壞或電池效力減弱,另車輛電池充電次數已達原廠建議次數或效能明顯減低、有異常狀況,則建議車主應考慮更換原廠電池或送廠檢修。

雲林縣104年有特別編列預算,針對出廠滿2年電動機車鋰電池更換補助(每車限補助1次)(最高5,000元),希望既有之電動機車車主能盡速完成更換提出補助申請。目前電動車輛認證廠商與合格產品眾多,環保局提醒民眾於購買前可先至相關網站(電動機車:http://www.lev.org.tw/default.asp
電動(輔助)自行車:http://mobile.epa.gov.tw/LowPoll/Dealer.aspx?Menu=MenuEBike )查詢,有任何問題都可撥打環保局專線(05)5375216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