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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住宅補貼已開辦 申請期間自7月20日起至8月28日止 歡迎縣內符合資格民眾 踴躍申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7.15
內政部營建署推動之104年度住宅補貼已開辦,申請期間自104年7月20日起至104年8月28日止。租金補貼每月最高新台幣為3000元,自購住宅貸款最高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最高80萬元(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

申請租屋者,具中華民國國民,其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應低於46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6,304元,家庭成員財產應低於每人動產限額11萬2,5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480萬元

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他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應低於9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8,041元,每戶動產限額256萬元,非住宅之不動產480萬元。

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具中華民國國民,其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家庭年收入應低於9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8,041元,每人動產限額11萬2,500元,非住宅之不動產480萬元。

另為提升電子戶籍謄本之使用率,達成簡政便民效益,申請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求資訊網免費申辦電子戶籍謄本。有關住宅補貼之其他相關資訊可洽縣府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電話05-5522183詢問,或上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查詢。歡迎縣內資格符合規定之民眾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