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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忠鄉中勝村、埔姜村聯合集會與新湖村集會所興建計畫啟動!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8.13
褒忠鄉中勝村、埔姜村共用的活動中心,因涉海砂屋疑慮,須停止修繕工程,拆除重建。而新湖村則因現有的活動中心作為古代農機具陳列館,空間狹小,致使村民集會空間受限,也亟需新設一座活動中心。面對民眾需求,縣長李進勇今(13)日會同鄉公所、鄉代表會等相關人員前往踏勘,向鄉親說明興建計畫。
李進勇表示,在縣府與公所的通力合作下,兩座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已獲內政部補助1200萬元整,剩餘550萬元自籌款部分,縣府將與公所共同籌措,盡速讓工程順利發包,以提供鄉親良好活動空間。

縣長向鄉親說明興建計畫。縣長向鄉親說明興建計畫。

民政處表示,中勝村、埔姜村共用的活動中心因結構老舊,縣府於103年01月27日同意補助修繕工程,總工程預算新台幣280萬元,由縣府補助新台幣270萬元整,再由公所負擔10萬元整。並由縣府辦理規劃設計,褒忠鄉公所辦理監造及工程發包的分工方式來辦理,但是在工程施作時發現樓版鋼筋外露鏽蝕嚴重,且2樓硬固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為0.23kg/m3,雖未達海砂屋標準,但安全疑慮堪憂,是以縣府於103年10月6日再召開地方說明會,決議中止修繕工程,拆除重建。
老舊的中勝村、埔姜村聯合集會。老舊的中勝村、埔姜村聯合集會。

而新湖村新設集會興建計畫所在年初內政部審查時,認為本案興建用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符規定,而暫未補助。為展現縣府爭取經費的決心,縣府輔導公所進行土地變更編定的程序,並於104年1月21日核准同意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作為興建集會所使用),同一時間,再責成將本府核定變更編定的訊息,在104年5月6日函報內政部,顯示本府勢在必得的決心,所幸本縣的努力,獲得內政部友善的回應,並於104年7月28日核定內政部補助整。對於新湖村民可以說是一大福音。
縣長向鄉親說明興建計畫。縣長向鄉親說明興建計畫。

民政處並指出,由縣府爭取內政部「104年度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今年初業獲同意補助經費有:集會所興建計畫2案(麥寮鄉海豐村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元長鄉長北村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集會所修繕計畫1案、基礎公共設施改善計畫11案,共計1,174萬元整。在縣府的爭取之下,年中再獲內政部補助2案興建案(褒忠鄉中勝村、埔姜村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褒忠鄉新湖村新厝仔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計畫)共計新台幣1,200萬元補助經費,總計104年度爭取內政部補助新台幣2,374萬元,實屬難能可貴!
新湖村新設集會所預定地。新湖村新設集會所預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