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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引進,提供雇主多元來源國選擇!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12.28
勞動部自104年7月15日起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引進(不含家庭幫傭),縣府勞工處表示,民眾如有聘僱家庭看護工及漁工的需求,除原有的印尼、菲律賓及泰國可選擇外,也可以選擇越南。雇主可依規定申請招募自越南引進家庭看護工及漁工,至於開放前雇主已經取得勞動部核發的招募許可案件,亦可以在招募許可有效期限內,依規定招募引進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不受許可函所加註「本函暫停自越南引進勞工」的限制;另外,勞動部同時恢復新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

勞工處指出,之前因越南勞工發生行蹤不明情形嚴重,加上該國無法有效遏止越南仲介公司超收仲介費用的問題,嚴重影響我國外籍勞工管理及越南勞工權益,故勞動部自93年起,陸續凍結越南漁工、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及停止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考量近年來越南政府對於行蹤不明越南勞工,祭出罰款及管制不得出國工作等重罰措施,越南勞工行蹤不明發生率已有顯著下降,另外為提供國人多元來源國選擇,故重新開放自越南引進家庭看護工及漁工。

本次重新開放越南漁工、家庭看護工引進及恢復新越南仲介公司申請認可,將於開放半年後,視越南勞工在臺工作及發生行蹤不明的情形,適時檢討調整後續開放範圍、人數及相關引進措施,而且為提供雇主更多來源國的選擇,勞動部目前也正在持續開發新興來源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