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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建未申報,小心造成逃漏房屋稅!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12.28
許多民眾於新建房屋取得使用執照後又增建,或自行興建房屋、搭建鐵皮屋等而沒有請領使用執照,大多民眾以為該增、改建部分就不用申報,小心已經涉及逃漏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若有增、改建,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如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局說明,尤其是位於工業區工廠廠房多且區域廣,往往增建面積大,若經稅務局調查或經人檢舉,屆時除了要補徵應納稅額外,還要按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該局呼籲,民眾房屋如有增、改建,務必如期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辦理申報,才不會得不償失哦!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或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