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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遭不肖業者棄置廢酸菜依法送辦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5.03.17
105年3月16日發現於本縣大埤鄉虎尾溪堤岸旁遭棄置農業廢棄物,雲林縣環保局偕同警察局大埤派出所至現場勘查,現場發現遭傾倒為廢酸菜葉,初估數量約15噸,現場並查獲一行為人駕駛。

環保局表示,該行為人未領有廢棄物相關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併同法第46條規定將相關行為人移送法辦並由雲林地檢署後續偵辦。環保局強調除配合檢方釐清案情外,且就該批廢棄物的清理追究行為人應負連帶責任。

環保局局長林長造表示,業者應依法妥善處理廢棄物,不應貪圖暴利而隨意非法棄置,導致牢獄之災。另外環檢警調聯合稽查模式仍會持續強力執行,請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任意棄置廢棄物,一旦被查獲將面臨重大刑責,另涉有不法利得亦將遭加重裁處,環保局並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