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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各項優惠減免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9.12
今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雲林縣稅務局提醒符合地價稅各項優惠稅率及減免條件的地主,最晚要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請程序,經過核准,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優惠或減免。

稅務局說明,依規定像自用住宅、加油站、工業用地等,都可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其他如既成巷道、騎樓地等也都可申請減免。

舉例來說,自用住宅就可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比起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千分之10,低了不少。 但不是單單符合遷入戶籍、未出租、營業等自住條件就可以,記得一定要事先申請,才可適用,特別是剛買房者,購屋首年記得要提出申請。

稅務局表示,民眾可以檢視去年的地價稅繳款書,看看是按一般用地或是自用住宅課稅;如果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就不用再申請;如果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可於9月22日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各項減免稅地者(例如巷道、騎樓用地),別忘了於今年9月22日前儘速利用臨櫃、郵寄或網路(http://www.yltb.gov.tw) 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算符合規定,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適用。有關地價稅各項減免的要件及應備證件,歡迎撥打該局免費專線0800-556969、0800-566969、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