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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追繳六輕空污費核算差額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5.11.08
台塑石化麥寮一廠及麥寮三廠99年8根設置自動連續監測設施(CEMS)的排放管道書面月報與監測數據不符,經環保局查核發現該公司未經報准逕行汰換監測程式導致傳輸異常將8根管道分別告發。塑化公司提送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後102年3月15日經環保局核定,監測數據始為有效數據。期間塑化公司不服處分陸續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最終103年5月8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塑化公司敗訴,經環保局核對156萬餘筆監測數據並依環保署公告係數重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及空污費。
縣府今年5月17日起陸續函文通知塑化公司補繳期限為105.7.31(99、100、101年核算結果)及105.10.31(102年核算結果),塑化公司已依法申請分期繳納。另塑化公司CEMS傳輸程式雖未經報准逕自汰舊換新,經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協助調查,於101年4月16日函文通告針對偽造文書並無具體犯罪事實,因此僅追繳重新核算後差額。
本次追繳99年起至102年各季核算後差額,共計追繳9億9,907萬7,476元。雲林縣環保局呼籲縣內公私場所,務必依空污法規定進行各項申請及申報作業並誠實申報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