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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山坡地 檳榔廢園轉作1公頃最高可領50萬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4.26
嚼食檳榔有害健康,為鼓勵檳榔廢園,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03年起開始受理檳榔廢園轉作,除使農民維持收益,又可促進國民健康,並且保育山坡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6年度起將平地檳榔園納入輔導。為了減輕轉作所需種苗及田間管理費負擔,平地或山坡地檳榔廢園即可領15萬元,轉作輔導作物後,平地部分可再領5萬元種苗費;山坡地部分可領5萬元種苗費及5萬元田間管理費。最多1公頃檳榔廢園及轉作最高可領25萬元。另台塑企業對本縣檳榔廢園及轉作有加碼對等補助,故本縣縣民辦理檳榔廢園及轉作最多1公頃檳榔廢園及轉作最高可領50萬元補助費用。
申請廢園面積同筆土地或毗鄰多筆土地合計最小面積需為0.1公頃,有意願辦理檳榔廢園之農民,可逕向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受理時間至106年10月31日止,經公所勘查通過後即可進行檳榔廢除及轉作。
目前檳榔廢園轉作作物推薦有油茶、無患子、油柑、綠竹筍、茶、芒果、牛樟、新興柑桔(柳橙、文旦柚、椪柑、桶柑、茂谷柑、檸檬、海梨柑除外)、羅漢松及短期經濟林(相思樹、楓香)。若選擇轉作短期經濟林者,另可申請林務局6到10年每年3萬元的補助。
廢除檳榔園不僅有利國人健康、國土保安,轉作後更可增加收益。倘轉作油茶,製作成苦茶油不僅成分較橄欖油佳,又能確保國人食用油的安全,取代每年進口的油茶籽6,000公噸及橄欖油5,650公噸,提高國內食用油自給率,可謂一舉數得。申請表格及規範請至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單下載處下載,如有相關問題可向各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或本府農業處農務發展科(05-536269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