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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建物重生典範 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參訪雲林故事館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6.09.03
「雲林故事館」是雲林縣內第一座歷史建築再利用典範,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3日特地率團來訪,縣長李進勇親自導覽解說時表示,雲林故事館原是日治時期台南州虎尾郡郡守官邸,在縣府整修活化後,賦予老建物重獲新生,成了虎尾鎮民引以為傲的「雲林故事館」,在這裡上演著故事的傳唱、文化的傳承與地方的傳說,建立孩子們對雲林家鄉永遠的愛。

 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參訪雲林故事館 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參訪雲林故事館

李進勇縣長指出,雲林故事館是故事ㄟ厝,是集合在地生活、藝術、教育、文化的空間,也是與社區對話的一個窗口。故事館除了提供收藏、展覽、演出及創作在地故事的平台,也讓創作藝術與生活密切地結合,並賦予每一個創作的故事生命力。把自己和別人的故事,透過口述、文字、圖畫、戲劇等方式記錄與呈現,然後透過討論,可以讓故事的核心價值,轉化為珍貴的文化資產及成長資源,開闊個人視野,並能達到永續文化的傳承與紮根的工作。
 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參訪雲林故事館 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參訪雲林故事館

「雲林故事館」位於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公安路口,是日治時期虎尾郡役所的郡守官邸,共有7任郡守在此居住過,光復後改制為虎尾區長官邸,1956年撥借為嘉義法院雲林庭庭長宿舍,隨後又作為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宿舍。
館舍為木造日式官舍建築設計,建築工法與設計完全是按當時日本典型的官舍建築物所建造而成,屬於地方高級長官的私人居住空間,長久以來,除居住期中的官員及其家屬,僅極少數人能一窺風貌,直到1996年左右被閒置、2000年地方文史工作者發起保存運動,2001年列為雲林縣縣定歷史建築,並成功活化為「雲林故事館」,來此聽故事的人潮絡繹不絕,已成為雲林的文化觀光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