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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6年度麥寮、大埤、虎尾地籍圖重測公告完成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6.11.3
雲林縣為釐整地籍,避免土地糾紛,以達公平課稅,維護人民權益,並作為國家建設之基礎,經奉內政部核定後辦理「地籍圖重測106年度計畫」。並配合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之協助,業已將雲林縣106年度地籍圖重測成果於106年9月30日至106年10月30日公告完竣。說明如下:
1.重測前麥寮段: 以範圍內行政轄區海豐村及麥津村命名,皆取其第二字為豐津:重測後新段名為豐津段。
2.重測前麥寮段: 以範圍內鎮南宮當地信仰中心命名:重測後新段名為鎮南段。
3.重測前大埤段 (大埤、舊庄段部分土地):位於大德村行政轄區內土地,重測後新地段命名為『大德段』:東起既成道路,西至既成道路,南起既成道路,北至既成道路。
4.重測前大埤段:位於南和村(妮姑庵部落)行政轄區內土地,重測後新地段命名為『妮姑庵段』:東起既成道路、雲174,西至農水路、怡美路,南起既成道路,北至既成道路、雲174-1。
5.重測前舊庄段: 位於興安村行政轄區內土地,重測後新地段命名為『興安段』:東起既成道路,西至既成道路,南起雲177、雲176、興安排水,北至既成道路。
6.重測前北溪厝段、大屯子段及墾地段: 重測區範圍為墾地里村莊部落,北溪厝段、大屯子段及墾地段新段命名為「新墾地段」。
7.重測前惠來厝段及過溪子段:重測區範圍為惠來里大路墘村莊部落,新段命名為「路墘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