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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坑1801保安林說明會 縣府研擬實際耕作證明審查參考範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04.30
經縣府多年努力,古坑鄉1801保安林1027筆土地終解編,今(30)於古坑新庄活動中心舉辦現耕農民優先承租說明會,副縣長丁彥哲、立法委員劉建國、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國有財產署分署長吳文貴、縣議員賴明源、縣府地政處長蘇瑞元、古坑鄉長黃意玲、斗六地政事務所主任田吉祥等人到場與農民互動;縣府也已在研擬訂定「雲林縣受理申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實際耕作證明』審查參考範例」之可行性,盼作為各公所參酌以協助農民早日承租國有土地。

副縣長丁彥哲到場參與說明會副縣長丁彥哲到場參與說明會

丁副縣長表示,古坑鄉1801保安林1027筆土地(棋東、建德、石坑段)面積約145.7公頃,已於3月15日經內政部營建署准允核備,並經縣府於本(4)月26日公告30日期滿,只要是符合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之現耕農民,於斗六地政事務所辦理登簿後,一個月內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優先承租。
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表示,李縣長相當重視縣內農民、漁民的用地權益,106年9月就與國產署及公所合作攜手解決口湖漁民承租國有地之問題,堪稱是其他縣市的楷模;這次也積極針對古坑鄉的1801保安林協助農民爭取權益,讓農民名正言順地擁有耕作權益。
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表示,針對國有地承租問題之解決,雲林是其他縣市的楷模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表示,針對國有地承租問題之解決,雲林是其他縣市的楷模

為避免類似情事影響農民權益,縣長李進勇特別指示地政處、農業處、財政處以及行政處(法制科)等相關單位積極研擬方案,協助縣內其他現耕農民取得82年7月21日之前已實際耕作的相關證明文件,目前正研擬訂定「雲林縣受理申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實際耕作證明』審查參考範例」之可行性,後續將供各公所參酌,農民備妥相關文件可向公所提出申請,若經審查小組審核通過並取得證明書後,將可優先向國產署申請承租現耕土地,解決目前無法合法承租之困境。
說明會現場湧進逾百位農民聽取說明,國產署更針對申租法令提出說明簡報,農民們也針對疑義踴躍發言,現場更另設諮詢櫃檯供農民發問、諮詢。
農民踴躍參加說明會農民踴躍參加說明會

農民們針對疑義踴躍發言農民們針對疑義踴躍發言

古坑鄉1801保安林1027筆土地自94年起陸續由保安林解編劃入山坡地之新登記土地,因保安林解編之地籍與早期公告的山坡地範圍不符,歷經各單位多年協調後,才於105年經農委會重新公告確定山坡地範圍;李縣長責成相關單位逐筆至現場勘查製作圖冊陳報營建署,並針對營檢署核備中尚有爭議部分實際至山區複查,除積極與村民溝通協調外,更多次前往立法院及營建署說明,終在3月15日經營建署准予核備。